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在2022年,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密集的政策支持电力行业的发展。
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年11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作为未来十年指导电力市场建设的纲领性政策文件。
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对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推动电力来源清洁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适应新能源电力发展需要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技术试点和区域示范。
四、《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坚持绿色发展,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文件提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电网为基础平台,增强电力系统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动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智能高效的调度运行体系,探索电力、热力、天然气等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机制,促进协调运行。以用户为中心,加强供需双向互动,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六、《“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联合编制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文件提出,[集中攻关]开展多电压等级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灵活组网模式研究,掌握源网荷储精准匹配、整流逆变合理布局的新型配电网规划技术,研制多端差动保护、区域故障快速处理等装置及直流配用电装备,突破大规模随机性负荷、间歇性分布式电源和大规模分布式储能接入下,中低压配电网源网荷储组网协同运行控制及市场运营关键技术,实现配电网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有序接入、灵活并网和多种能源协调优化调度,有效提升配电网的韧性和运行效率。
[集中攻关]开展交直流协调控制快速保护以及多馈入直流系统换相失败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研制新型换流器、新型直流断路器、DC/DC变换器、直流故障限流器、直流潮流控制器、有源滤波器、可控消能装置等设备。
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等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重点部署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光伏+”综合利用行动等九大行动。
文件指出,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已批复电站:华北电网区域的河北滦平、徐水、灵寿,内蒙古美岱、乌海,山东泰安二期,山西浑源;东北电网区域的辽宁庄河、大雅河,黑龙江尚志;华东电网区域的浙江磐安、泰顺、天台、建德、桐庐,安徽桐城、宁国、岳西、石台、霍山,江苏连云港,福建云霄;华中电网区域的江西奉新、洪屏二期,河南鲁山,湖北大幕山、平坦原、紫云山,湖南安化;西南电网区域的重庆栗子湾;西北电网区域的甘肃昌马,青海哇让,宁夏牛首山;南方电网区域的广西南宁,贵州贵阳(石厂坝)、黔南(黄丝),海南羊林。
八、《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2年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制定的行动计划。
文件指出,通过5-8年时间,电力装备供给结构显著改善,保障电网输配效率明显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及示范应用不断加快,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满足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累计超过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
九、《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是为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规定。2022年10月17日,由国家能源局印发。
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提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优化煤炭产运结构,推进煤矿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建设蒙西、蒙东、陕北、山西、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提高煤炭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车船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统筹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